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文)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)的要求,现将 “鹿寨县久源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龙江金矿项目” 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:鹿寨县久源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龙江金矿项目
2、生产规模:露天开采5万t/a;地下开采3万t/a。
3、项目概况:项目矿山位于广西鹿寨县城北东方向56°、直距约35km的寨沙镇龙江之近北杜康一带,行政区域隶属广西鹿寨县寨沙镇管辖。矿区中心地理坐标:东经109°56′21″,北纬24°36′37″。国道G323线在龙江通过,距矿区约12km,有简易公路相通,交通尚属方便
矿山设计采用露天及地下开采方式,开采矿种为金矿,矿山总服务年限4.8年。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,开拓方案为公路开拓、汽车运输方式;地下开采采矿方法为留矿采矿法,开拓方案采用平硐—盲斜井联合开拓运输方案。矿山采出矿石为氧化矿,采用堆淋氰化提金工艺,最终产品为含Au 99.5%的合质金。
二、建设单位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鹿寨县久源矿产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地址:鹿寨县寨沙镇龙江杜康村
联 系 人:刘总
联系电话:18878221313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广西桂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黄海英
联系地址:南宁市桂花路9号香港园3-3-302
联系电话:15077123501 电子邮件:304178711@qq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,由生态环境部制定。2018年10月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),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将您的意见以网络填写、写信、发邮件、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。
鹿寨县久源矿产有限责任公司
2019年12月24日